韩国、新加坡警方十分重视警察队伍管理工作,尤其重视以业务技能培训为核心的教育培训和以调动警察积极性、激发警察队伍内部活力为核心的系统管理。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培训,韩国、新加坡的警察队伍表现出了较高的战斗力,两国的犯罪率呈现出下降趋势,社会治安比较稳定。此外,两国警察机关十分重视公共关系建设,面向社会、服务民众,建立起融洽的警民关系,展示了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一、韩国、新加坡警察队伍的基本情况 [ 转自铁血社区 http://bbs.tiexue.net/ ]
(一)韩国警察机关情况。韩国警察队伍由警官、战斗警察、义务警察及其他雇员组成,总人数为156298人。其中警官90356人,战斗警察、义务警察57634人,雇员8308人。韩国要求高中毕业的青年都要服役,但由于军方招募的兵力有限,除了少数青年到军队服役外,其余人员均按照兵员标准到警察系统服役。战斗警察和义务警察的服务期限均为两年半,其中半年为上岗培训期,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基层警署和派出所,在职业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各项警务活动。
韩国警察的管理体制,采取中央集权统一指挥模式,国家警察厅统一指挥全国警察,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任务。国家警察厅本部设厅长和次长各1人,配置1名公报官和4名管理官辅佐其工作。国家警察厅本部另设6个业务局,即警察行政局、防范局、刑事局、警备和交通局、情报局和保安局,每局由1名审议员负责。其中警察行政局下设行政、人事、教育、装备4个课,承担警察队伍管理的有关职能。国家警察厅设有4个直属机构:警察大学、警察综合学校、中央警察学校和警察医院。国家警察厅下辖13个地方警察厅,地方警察厅下设警署,警署下设派出所。全国共有225个警署,3196个派出所。
韩国警察警衔共分11个等级,分别是治安总监、治安正监、治安监、警务官、警总、警正、警卫、警监、警司、警长和巡警。
(二)新加坡警察机关基本情况。新加坡警察部队隶属内政部。警察部队共有正规人员7725人,文职人员1125人,国民服役人员2600人,警察战备人员21000人,志愿人员1240人。全国设6个警区总部,管辖31所邻里警局、69所邻里警岗。承担警察队伍管理职能的部门有:人事局(负责所有正规警察、国民服役人员、警察战备人员和文职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;负责警察部队的思想道德建设,维持警察部队的纪律)、策划与组织局(负责警察部队发展战略规划;研究和策划警察部队的组织机构建设)、培训局(与新加坡警察学院合署办公,负责了解警察部队的培训需求;制定培训政策;提供宏观警务方面的基础培训和在职培训;协调和安排专业培训;制定国外培训计划)。
新加坡警察警衔分为警官和高级警官2类11级,其中,警官分为警员、二划警员、警曹、警曹长、高级警曹长、驻署警长、高级驻署警长7个等级,高级警官分为警长、助理警监、副警监、警监4个等级。
二、韩国、新加坡警察队伍管理特点 [ 转自铁血社区 http://bbs.tiexue.net/ ]
(一)警察录用工作规范有序,面向全社会吸纳人才。韩国警察招募工作基本上由各地方警察厅负责,地方警察厅每年制订招募计划并上报国家警察厅,按照国家警察厅制订的招募标准,负责开展招募工作。招募工作结束后,地方警察厅将录用警员的名单上报国家警察厅备案。韩国警方对招募警员年龄的要求比较严格,要求男性25岁至30岁,女性18岁至27岁。除此之外,其他条件比较宽松,除了特殊职位,一般人都可以报名当警察。招募程序包括考试、审查等环节,比较重视面试和心理测试,心理测试时间为4个小时,采用答卷方式,主要是分析拟录用人员的人格品质。心理测试的成绩,是能否被录用的一个重要参考要素。通过面试和心理测试以后,还要对拟录用人员的经历进行审查,主要看是否有违法纪录,如果有违法纪录,则不能录用。